瞭解美國聯邦證人保護計畫
誕生於美國1970年的《有組織犯罪控制法案》(Organized Crime Control Act),同時作為美國司法部檢察官 Gerald Shur 多年的思考/研究成果, 美國司法部執法官局證人保護計畫(WITSEC)自1971年啟動以來,已經成功保護了美國境內超過18,000個人。
一旦加入證人保護計畫,此人就永遠在此計畫裏,所以事先會有美國的司法官對此人進行訪問和審核。雖然有的證人極其家人有足夠的時間來做出這個決定以及準備“人間蒸發”過上新生活,但很多證人需要在短時間內就做出決定,有的甚至在於司法官會面幾分鐘後就要立馬動身離開。
家人也會(隨證人)加入該計畫。一般情況下證人能攜帶其配偶和孩子,但特定情況下證人的情婦/情夫也會受到計畫的保護。此外,該計畫要求參與者拋下一切——包括父母,兄弟姐妹,財產與現有的身份,證人身邊無辜的近親也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拋棄自己的身份,加入計畫一起逃命,要麼和舊身份一起留下來,隨時面臨著死亡威脅。
重新安置的地點由司法官決定,當然他們會比較人性化為參與者提供幾個備選項。最終被選定的地點只有計畫內的幾個人知道。
在開始新生活之前,參與者會被給予新的身份。Jackee Taylor(née Jacqueline Crouch)在7歲的時候就和她的家人一起加入了證人保護計畫,那時是1981年,她回憶說自己在被運往重新安置地點之前曾經花了好幾個小時來練習寫自己的新名字。
當證人完成作證之後,此人及其家人就會被轉移到新安置地的某酒店內,直到找到合適的家宅。被安置的家庭每月會收到政府的津貼以及各種補助,直到成年人找到了能夠支持家庭開銷的營生。
當專案開發早期時,執行上出了很多紕漏。司法官經常需要自己偽造文書,或者根本無法給證人提供足夠的保護;舉個例子,Jackee Taylor 從來就沒拿到過自己新身份的出生證明,這個東西在美國可不是打電話找電線杆子上辦證的就能搞到的。於是在她後來的生活中,進球隊打比賽有困難,上大學報名有困難,甚至登記結婚都有困難。
除此之外,雖然今天證人保護計畫的援助金額有限制,但這個政策是在政府吃了足夠的虧之後才出來的。又是一個例子:1978年,洛杉磯叱詫風雲的辛迪加集團裏的頭目,江湖人稱“黃鼠狼”的 Aladena Jimmy Fratianno 成為聯邦證人後,政府支付了他將近100萬美元來應付之後10年的生活。
或許這100萬是值得的,Fratianno 的作證成為洛杉磯的二十多個幫派定罪的關鍵;但另一方面,WITSEC 計畫不僅要為 Fratianno 的日常生活開支,房租食物醫療保險出錢,甚至還要給他老婆的整形手術出錢,甚至還要按月給他的媽媽發養老金!
所以當1987年,Fratianno 的情報被掏空後,政府也對他失去耐心了——他們立即切斷了資金援助,也停掉了一周7天每天24小時的不間斷安保。雖然 Fratianno 這時候表示政府不能這麼背信棄義,萬一尋仇的來了自己會馬上殺掉,但在這之後他還是好好地活了6年,在1993年的一天裏,在睡眠中從容去世了。
今天的 WITSEC 計畫已經很成熟,基本沒有能鑽的空子。加入計畫的證人及家人,新的社保卡,出生證明,駕駛執照等證件一律都會準備齊全;另外,假的醫療記錄以及教育經歷都會被轉到新的假身份之下。
自1971年來,總共8,500名證人和他們的9,900名親屬都受到了 WITSEC 的保護,遵守規則的人沒有一個被尋仇的給殺害。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順利開始新生活。1980年,Henry Hill 在盧凱塞犯罪家族(Lucchese crime family,紐約五大黑手黨家族之一)調查中指證了自己的一名前同事,隨後他與他的妻子,兩個孩子都被加入了證人保護計畫。之後的他發現自己完全無法適應新生活,先後化用過 Martin Lewis,Peter Haines 等化名,並被重新安置到肯塔基獨立城,華盛頓雷德蒙德縣和內布拉斯加奧馬哈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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